广州计划明年底前淘汰报废所有“黄标车”15.5万辆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9 8:53:02 | 浏览次数:
广东新闻网广州6月20日电 (王华 黄晓玲)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议20日就大气污染治理进行了专题议政。据悉,今年底前,该市将淘汰7.7万辆黄标车,至2015年底,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5.5万辆。
据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介绍,广州计划在2015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使用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并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辆;2016年前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70%。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作“黄标车”。
机动车尾气排放是主要的城市空气污染源之一,广州市机动车保有量200余万辆,其中“黄标车”约10万辆。而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三绿标车、28辆国四绿标车的排放量,污染重、危害大。
来自广州市政府的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3年,广州市累积淘汰黄标车14.2万辆;今年1至5月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2.39万辆;对一些未淘汰的黄标车,采取了限行措施,而且目前黄标车限行的范围也扩大到528平方公里。
在当日的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会上,广州市政协城建资源环境委主任朱小蔚表示,治理黄标车不仅限行,政府还应增加补贴,鼓励车主提前报废黄标车。
广州市政协委员会就“黄标车”治理提出“推进全省黄标车信息联网,实现省内黄标车限行联动执法”的建议,即在黄标车全省信息联网前,可借助广佛肇一体化环保合作、广清合作等平台,推动对黄标车“异地统管”政策,一旦在一地认定为黄标车辆,将在广佛肇清等区域内均被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