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报废办理指南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1/9 8:56:38 | 浏览次数:
一、机动车为什么要办理报废
按照国务院令2001年第307号规定,车辆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或破损到一定程度都必须实行报废,统一交由国家指定的有报废汽车经营权的公司收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理报废车辆。
一、无论车辆是否行驶,如果没有办理税费注销或报停(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办理),车主单位仍需承担费用和滞纳金。
二、车辆号牌及档案没有注销,车主单位要继续承担该车辆的使用责任,如造成交通事故或被其他人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车主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国家明确规定禁止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公安交管、公路管理等部门对报废车辆上路实行严格检查,一经发现将立即查扣;并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四、车辆定编单位由于没有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没有定编指标,无法购进新车。
五、违反机动车报废规定,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机动车使用年限表
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表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文件)
车辆类型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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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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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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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
客
|
营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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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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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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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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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大型
|
12
|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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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教练
|
小型
|
10
|
中型
|
12
|
大型
|
15
|
公交客运
|
13
|
其他
|
小、微型
|
10
|
中型
|
15
|
大型
|
15
|
专用校车
|
15
|
非
营
运
|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
无
|
中型客车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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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客车
|
20
|
载货
|
微型
|
12
|
中、轻型
|
15
|
重型
|
15
|
危险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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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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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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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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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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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载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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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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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载货功能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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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动车报废需提供的证件
分公车和私车,其中公车指行驶证上车辆所属为单位、公司、社团法人等的车辆。
一、公车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告知书》,2)《委托书》,3)《申请书》,4)《黄标车承诺书》,如遗失证件则填写《遗失证明》(下载遗失证明.doc)并盖章
二、私车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四、中小客车报废前需要注意的问题(货车、大客车除外)
如果中小客车报废后需要使用更新指标购买新车,则检查《机动车登记书》上面的数据是否存在如下问题:
1、《机动车登记证书》排量栏无排量数字(需要补排量);
2、私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需升级为18位);公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或号码最后数字前面为“/”(需补录入或更改为“—”);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需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书》;私车携带车主身份证原件;公车则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码证U盘》、《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广州市任一车辆管理所办理升级或补录入手续后再办理报废手续。
五、机动车报废程序
致电我司(热线:83766489,83825691)→咨询报废手续→准备车辆证件→协助我司上门收车→10个工作日左右收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和残值→申请中小客车更新指标,注销年票和车船税→申请黄标车→完成
六、报废后有什么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向车主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发票等。
七、国家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为全国500强广东20强企业广东物资集团公司成员企业。是省、市政府部门指定的各级公务用车、事业企业单位及社团法人、部队退役车辆及私人汽车的报废接收单位,负责广州地区的报废汽车回收业务及拆解工作,是国家指定的汽车以旧换新受理企业。报废汽车回收由天河区拆解中心,黄埔区吉山分公司,白云区加禾分公司,南沙区报废汽车回收部四个分公司经营。四个分公司共有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场地8万多平方米,拆解、加工设备齐全先进,拆解加工场地面积大,拖运能力强,是广东省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的龙头示范企业。
八、联系方式及地址
总部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 (原广东省物资局)
拆解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三联路10号
回收网址:http://www.gzqchs.com
联系电话: 83766489, 83825691
手机号码:18929566933
传真号码: 82169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