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货车报废补贴多少
来源: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 发布时间:2015/7/17 15:31:35 | 浏览次数: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鼓励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实施方案》,其中明确,2015年底前对符合条件提前报废黄标车奖励5000至3万元。奖励标准按照车辆使用年限和不同车型设定,共分3个档次,对12类车型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0000元,最低奖励5000元。
为方便车主办理申领奖金手续,将依托现有报废汽车回收网点设立服务点受理奖励申请,申请审核、资料流转和奖金发放工作全部安排在后台进行,申请人只需2次到服务点办理相关手续,第1次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第2次对通过审核的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将另行公布。
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具体包括:在广州市注册登记,且在奖励政策实施前已取得广州市环保部门核发的黄色环保标志;
车辆已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登记手续;与国家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的汽车使用年限相比,提前一年及一年以上报废,或者无使用年限限制的提前报废;
车辆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注销登记;车主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单位;
车辆为奖励标准所列车型;纳入年票制范围的车辆已缴清年票通行费。
不享受奖励的两种情况:一是车辆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二是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