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车辆报废该如何处理?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5/10 10:34:57 | 浏览次数:
“反正也没啥问题,卖了又不值钱,不如开到报废算了!”一些车主会有这样的想法,在他们看来,车是代步工具,只要能用就行。可如果车辆使用年限真的到了,该如何进行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登记呢?这段时间,广州车管所接到不少类似的咨询,对于车友提出的一系列疑问,广州车管所人士今天进行了相关解答。
A:机动车报废办理要求
1、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3、机动车所有人存在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灭失或丢失情形的,需本人书面填写遗失说明并签字,说明包含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灭失或丢失证件种类、车主联系电话(与公安交管平台一致),机动车回收企业在说明上加盖公章,公车情况说明上需同时加盖车主单位公章。
B:机动车报废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由回收企业审核申请手续材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 非营运小型汽车、摩托车
由回收企业查验、拆解车辆。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由回收企业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将材料通过“机动车报废管理平台”上传至车管所“监控中心”;核实后确定审核信息已通过;回收企业收到审核通过信息后,与监销民警联系,由民警现场查验车辆并监督销毁,在查验表上签字确认;报废企业将拆解视频、监销民警现场监督照片、查验表上传至“机动车报废管理平台”,由“监控中心”审核人员监管审核视频全过程,核查相关监销资料。
3、机动车报废解体后,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手续材料至广州车管所。
(1)机动车回收企业将回收号牌和相关明细台账(书面及电子档)交至车管所制牌制证综合服务大厅号牌回收窗口。由专人清点数量及核对车辆号牌信息,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通过纸质及电子方式留存号牌信息,出具《回收号牌确认单》,加盖“牌照回收专用章”交机动车回收企业;按规定流程对号牌进行监销。
(2)“企服专窗”工作人员对企业提交车辆材料进行审核,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需与“监控中心”确认,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C:机动车报废需要哪些材料
1、车主: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原件,或遗失申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或遗失申明;机动车号牌和相关明细台账(书面及电子档),或遗失申明。
D:温馨提示
1、车辆直接当破烂卖给修理厂拆解行吗?不可以,机动车报废需到正规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
2、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还能开吗?不能,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或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以及注销后需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