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须知

广州黄标车报废前鉴别流程和方法

根据广州市治理机动车排气噪声污染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所作出的部署,广州要在2015年前,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并在今年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在黄埔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部分区域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而在此之前,广州已经在市区以及花都、番禺、南沙区部分路段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这样一来,广州几乎已经全面禁止黄标车的出行。

技术鉴别流程:

1.办理车辆技术鉴别手续,需备齐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代他人办理的,需同时备齐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一份。

 2.办理车辆技术鉴别手续,需按要求填写“广州市核发汽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申请审核表”可在技术鉴别点领取或者从“广州环境保护”网(网址:http://www.gzepb.gov.cn)下载。

3.申请人需携带鉴别车辆到技术鉴别点办理鉴别手续,并向技术鉴别人员提交“申请审核表”、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供核对登记。

4.技术鉴别人员对“申请审核表”和相关证件经核对无误后,对车辆进行外观检验,按技术鉴别方法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核发相应种类的环保标志。

技术鉴别方法包括以下两种:

1.目录核查:用于鉴别国Ⅱ标准和国Ⅲ标准车型,根据车辆型号和发动机型号查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目录,依据核查结果核发对应的环保标志,经查询目录无记录的车型,则进行排放控制装置核查或按《通告》规定办法核发标志。

2.排放控制装置核查:用于鉴别国Ⅰ标准车型,根据对鉴别车辆排放控制装置的核查结果,符合下列配置要求的核发国Ⅰ标志,否则核发黄色标志。

汽油车: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

柴油车:涡轮增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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